《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解读

日期: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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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农村寄递物流是农产品出村进城、消费品下乡进村的重要渠道之一,对满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释放农村消费潜力、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制定配套措施。根据《意见》和省领导批示要求,省邮政管理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寄递物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充分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聚焦农村寄递物流短板,提出了加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上行发展机制、保障农村地区寄递渠道畅通稳定等3方面工作措施及用地保障等3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

  对于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措施,《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强化邮政体系基础作用、集约建设公共基础设施、推动关联产业协同发展等4项措施,进一步推动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建设。

  (二)完善农产品上行发展机制。

  对于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与农村产业发展对接,《实施意见》提出打造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实施“一地一品”示范工程、加快发展冷链寄递物流等3项措施,充分发挥农村寄递物流的物流、商流、信息流优势,融入农村产业发展,提升农村寄递物流自我造血能力。特别是《实施意见》提出明确的发展目标,2022年6月底前建设5个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2022年6月底前建设15个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

  (三)保障农村地区寄递渠道畅通稳定。

  《实施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过程中的市场秩序规范问题。在解决怎样建、建什么的问题基础上,进一步回应了怎么管、谁来管的问题。针对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处于起步阶段,重申了“审慎包容”的监管政策,给出了“首违不罚”的政策红包,积极鼓励行业发展。对于群众反映的违规收费等热点问题,强调了依法合规经营的原则,划定了政策“红线”。对于寄递安全的管控,明确了监管要求。

  (四)制定了完善保障政策措施。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强化组织落实、做好用地保障、

  健全奖补政策的政策保障体系。

  一是明确了各部门任务职责。针对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涉及面广、整体推进的实际,进一步强调了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和各地的职责。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及时部署落实。各地要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落实财政支出责任,支持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认真抓好任务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出台相应支持政策,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省邮政管理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

  二是完善了用地保障政策。针对企业发展面临的用地问题,《实施意见》强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快递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国土空间、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对符合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电商园区等快递企业的仓储物流项目用地,以及为生产配套的快递仓储物流用地,可按规定享受工业用地政策。

  三是提出了多元化的奖补政策。《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和资金,支持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开展县乡物流集配体系建设。各地要统筹资金支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末端设施建设、设备购置、运营保障,推动寄递物流企业参与农产品及其深加工产品规模化在线销售等。受益财政可按照项目规模,综合考虑带动就业、促进农业产业化等综合效益,对寄递企业给予奖励。

  三、出台意义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举措。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做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更高要求,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同时,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是邮政快递业应尽的社会责任有利于行业全面融入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有效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二是更好的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将切实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推动邮政、快递、交通、商贸流通、供销等资源共享,多方合作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有利于推动城乡寄递物流服务均衡化发展,让农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的寄递物流服务。同时,“互联网+寄递物流”的销售模式能够更好的帮助农村群众群众开辟农产品在线销售渠道,为农村群众创业致富提供支撑。

  三是进一步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实施意见》专门提出了深化“放管服”、保障用地、奖补资金等方面政策,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支持政策体系。特别是专门提出“首违不罚”,既体现了《行政处罚法》修改的最新精神,也体现了对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支持态度,为有志于参与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创业者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

相关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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