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局加强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日期: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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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宜春局下发通知要求邮政快递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防危险化学品等禁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确保全市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通知要求,各寄递企业要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加强《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的学习,强化从业人员对危险化学品等禁寄物品的辨识知识、防范意识和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对确认或者疑似的危险化学品坚决不予收寄,对粉末、液体类无法确定安全性物品,必须要求寄件人出具安全证明并登记后方可收寄。用户拒绝验视的、拒绝实名或虚假实名的、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寄递企业不予收寄。寄递企业在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发现确认或者疑似危险化学品的,应及时报告邮政管理、公安、应急等部门,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下一步,宜春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寄递危险化学品行为,严防危险化学品通过寄递渠道流通。(通讯员 夏曦雨 核稿人 霍晓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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